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征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征求《烟花爆竹生产
  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5月24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10-64463156。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email protected]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4月25日

  附件: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规定(送审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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