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年度内记9分将被列入“黑名单”

2016年浏阳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

花炮周刊讯(记者欧阳稳江)生产经营单位有“依照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年度内记分达9分(含)以上的;年度内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等14种情形之一的;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员有“所在企业发生人员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所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度内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2次(含)以上的”等4种情形;烟花爆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有“因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等3种情形之一的被列入“黑名单”。

自元月1日起,浏阳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这是我市自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等创新监管外的又一创举。

据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上三类“黑名单”均实现动态管理,其中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期限为一年,企业安全员或特种作业人员为两年。自1月1日起,浏阳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黑名单”制度,其中被列入“黑名单”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列入三类企业、实行联动管理措施”等4种管控措施;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安全员和特种作业员,则实施“依法吊销资格证,规定期限不得申领;两年内,任何企业不得聘用”等3种方式的管控。

此外,被列入烟花爆竹“黑名单”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企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为1年,企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为2年)届满前1个月内,可根据程序提出移除申请。

市安监局法规科对其进行审查,对已整改且未再次发生“黑名单”制度规定情形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或经培训考核具备再次上岗的企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可根据程序从“黑名单”中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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