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省烟花爆竹订货备案参考信息

  根据《辽宁省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规范辽宁省烟花爆竹销售市场秩序,促进省内外烟花爆竹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推进烟花爆竹产品提质与创新,做好2015年度我省烟花爆竹市场供应工作。经协会研究,将于2015年4月10召开产销洽谈会,对进入辽宁市场供货的生产企业进行备案。

  为保证辽宁烟花爆竹市场平稳、有序、合理、健康发展,本着控制数量,保障质量,满足市场的原则,结合我省市场实际,确保进入我省的企业符合要求,对进入我省的生产企业设置了准入条件。

  1、具有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2、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或直接向个体零售业户提供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3、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行为;

  4、近三年无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5、上一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合格。

  参会企业资料目录

  ⑴ 辽宁省省外烟花爆竹供货企业备案申请表及附表。

  ⑵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发证机关(省级)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办理证明。

  ⑶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⑷ 烟花类产品保险公司投保证明。

  ⑸ 工商营业执照。

  ⑹ 企业产品商标注册证书;

  ⑺ 所在地省级质检机构出具的定期监督检验报告(烟花按供货类别、爆竹按供货品种出具);

  ⑻ 法人代表身份证;

  ⑼ 2014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证明(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出具);

  新办供货备案企业须提交:

  ①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推荐函;

  ②在此次展销会参展产品,并向协会报产品明细;

  ③与省内经营公司签定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非正式文件,仅供参考,最终以辽宁省烟花爆竹协会正式通知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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